福州第十九中学关于公开征集采购精品录播室设备更新方案的公告发表时间:2026-07-03 13:15来源:教务处 为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化教学改革,完善智慧教学基础设施建设,适配新课标教学要求,切实解决我校现有精品录播教室设备老化损坏、功能滞后、录制效果不佳、智能化程度低等问题,全面提升课堂录制、公开课展示、教研活动的整体质量,助力教师专业成长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质升级,我校拟对学校精品录播教室进行设备更新。我校现对精品录播室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公开征集采购方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精品录播室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25万元以内 二、征集对象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具备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 3.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方案征集内容与具体要求
四、报名及方案提交时间 1.报名及方案提交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7日 2.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7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方案提交内容 1.报价文件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1份 3.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盖章 六、征集过程及评审 1.方案要求: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详细技术参数、服务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 2.材料规范: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标注特殊记号(违者作废);装订成册后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密封处加盖公章。 3.评审流程:由学校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评选小组综合评审,确定最优方案并出具书面意见,中选单位即为项目供应商;中选单位将电话通知,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密封材料由监察人员现场拆封,如需应征单位现场答疑,将另行通知时间地点。 4.递交方式:仅接受线下现场递交(送至学校北门保安室),不接受任何形式邮寄。 七、其他事项 1.所有应征单位提交的方案、材料及相关资料均不予退还。 2.中选单位须严格按照最终方案及合同约定履约,不得擅自变更方案内容、材料标准及服务承诺;若因产品质量、服务延误等影响学校教学工作,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第十九中学所有。 4.咨询方式: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联系林老师,电话:87553685-809。
福州第十九中学 2026年7月3日 |